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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月6日 星期二

「衛生署禁止使用麻黃素減肥」是真的嗎?

「衛生署禁止使用麻黃素減肥」是真的嗎?
麻黃素減肥屬於「非仿單是應」用途,
使用時應告知病人

2009年10月2日,台灣醫界出現一則醫師互告的新聞,桃園縣一家減肥診所被某位醫師控告,收取高達一百多萬的金額傳授「穴位埋線」的技巧,到頭來卻告訴那位醫師「減肥還是要靠藥物」,而且還是非適應症用途的抗憂鬱藥、瀉藥和麻黃素…
一時之間,全國的媒體對於減肥藥物大加撻伐,彷彿使用上述幾種藥物幫人減肥,變成大逆不道沒有醫德的行為。減肥診所好像變成「害命診所」,只要你使用的不是諾美婷或羅氏鮮,你就是一個為了賺錢,不顧人命的蒙古醫生!
隔天媒體訪問台灣肥胖醫學會的某位理事,該理事表示:「麻黃素的嚴重副作用是心悸、猝死…」,「已經是被衛生署公布禁用的藥物…」,又重重的打擊了肥胖門診的醫師,看了這則新聞的人,被明白告訴:「用麻黃素減肥是違法的」,而且傳達下面的訊息:「如果減肥門診的醫師用麻黃素幫病人減肥,不但是沒有醫德,而且你還可以告他違法使用藥物」。 然而,事實真相是這樣嗎?
當天,我的診所湧進大量電話,部落格也貼滿了留言,都是患者詢問我開給他們的藥物是否含有麻黃素的訊息,為了解釋藥物,讓我疲於奔命。「衛生署禁止使用麻黃素減肥」是真的嗎?除了麻黃素以外,諾美婷和羅氏鮮沒有嚴重的副作用嗎? 本人立刻向衛生署查證,並且詢問其他減肥醫界的前輩。
其中某位也是台灣肥胖醫學會理事的前輩回答說:「我都沒有用這些藥物幫病人減肥…」,你相信嗎?減肥門診只開給病人諾美婷和羅氏鮮,沒有用其他藥物幫病人減肥?這兩種藥病人隨便在藥房都買得到,病人會來找你只有兩種狀況:其一、吃過這兩種藥物的任一種,沒有效果才來找你。他都已經吃沒效了,你還能開甚麼給他吃?難不成給他精神講話道德勸說?請問「精神講話道德勸說」要收多少錢?其二、沒吃過這些藥,你開給他吃。這些藥物加起來,一天的藥費成本超過一百二十元,請問你,一個星期的藥費收多少?
另外一位前輩,是我尊敬的中華民國肥胖學會的前理事長劉華巖醫師,劉醫師提醒我,衛生署並沒有禁用麻黃素,只是非適應症用途要告知病人,並且取得其同意。
本人立刻轉而詢問經常在台灣醫界發表法律論文的李志宏醫師,李醫師很熱心的寄給我一份資料,內容和衛生署91年衛署醫字第 0910014830號函釋一致,主要的內容是:
一、「目前坊間所用減肥藥品,包括瀉藥、麻黃素、PPA 、利尿劑、降血糖藥、降血脂藥、甲狀腺素、纖維等藥,上述藥品,除 PPA 外,其主要用途及適應症,並非用來減肥。但因有醫學文獻及研究報告記載類似的療效,故若干醫師乃利用該等藥品使用於減肥,此屬於藥品「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」(Off Label Use)」。
二、藥品「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」原則如下:(1)需基於治療疾病的需要(正當理由),(2)需符合醫學原理及臨床藥理(合理使用),(3)應據實告知病人,(4)不得違反藥品使用當時,已知的、具公信力的醫學文獻,(5)用藥應盡量以單方為主,如同時使用多種藥品,應特別注意其綜合使用的療效、藥品交互作用或不良反應等問題。
結論是:「衛生署禁止使用麻黃素減肥」是不正確的。麻黃素可以用來減肥,但是要告知病人及具備上述條件。
國人一向不喜歡吃西藥減肥,尤其是長期吃西藥減肥。如果需要長期吃藥治療某種疾病,總是傾向於吃中藥,因為傳統觀念認為西藥「較利」,中藥較溫。這種觀念是導致西醫減肥市場不容易茁壯的主因。
十月下旬,某立委靠針灸減肥的消息傳出,於是更多人選擇中藥和針灸減肥,本人參加的電視節目錄影,也越來越常被問到有關針灸減肥的話題。雖然本人也是針灸專科醫師,心中卻為西醫減肥的同仁叫屈。
減肥醫師加入肥胖醫學會,入會繳交入會費,每年繳交年費,考照認證,上課開會,哪一項不用繳錢?繳這麼多錢的目的還不是為了吸收專業知識,幫助病人幫助自己,在需要的時候希望學會能替會員講講話、做點事情,讓我們生存下去。豈知學會理事在會員出事的時候,非但沒有聲援,竟還落井下石!
學會不是只有搞搞研討會、每年辦個年會、辦個專科醫師考試就算了事,服務會員解決問題難道不是重要的事嗎?在會員發生事情有困難的時候,沒有人替會員講話,這種學會要它做甚麼!
我們寧可相信,這只是該理事一時口誤,傳達了錯誤的訊息,而非台灣肥胖醫學會的意見。但是傷害已經造成,廣大會員的減肥門診已經受到影響。希望學會理事的發言要慎重,否則,請勿以學會理事的名義發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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